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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臨時照顧服務
身障者臨時照顧服務
鑑於台灣因健康及老化等因素,以致於身障人口數急遽增加,對於身障者的照護觀念,不論個人或家庭都非常的關切及需要。為有效協助本市身心障礙者之家庭照顧者減輕照顧壓力之精神負擔,社團法人臺中市大恆樂齡協會自109年度開始辦理身心障礙者居家式臨時照顧服務,協助家庭照顧者可以獲得短暫的喘息,藉此保障個案及照顧者的身心品質。本協會結合理念相同之專業人員,打造完善的身障者的照護資源,期能為身障家庭照護發展,匯聚心力,做出貢獻。
- 設籍並實際居住在臺中市且經服務提供單位社工專業評估確屬需臨時及短期照顧之身心障礙者。
- 家庭照顧者未接受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喘息服務。
- 家庭照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 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或居家照顧服務。
- 未聘僱看護(傭)。
以陪伴身心障礙者,受托期間之安全為限,有特殊情況經評估確有實際需要者,得提供下列服務(惟下列服務項目不包括到學校陪讀、訓練、到機構照顧或接送之服務。)
- 協助膳食:臨時照顧僅提供餵食協助;短期照顧提供餵食協助、烹飪協助或代購外食。
- 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個人清潔、沐浴、穿換衣服、服藥、陪同運動及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
- 臨時性之陪同就醫。
- 其他符合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精神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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